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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交通肇事案、危险驾驶案公开庭审活动 |
2015/8/28 阅读次数:[1666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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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,亭湖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和亭湖区法院刑庭联合开展了交通肇事案、危险驾驶案公开庭审活动,宣传交通安全法制。
近日,在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大法庭,针对施某某交通肇事案、陈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庭审活动,盐城市车管所组织因违规驾驶被扣12分的110余名驾驶人旁听了整个庭审活动。法庭上,公诉人客观真实地再现了案件事实并进行举证,通俗易懂的释法说理使得被告人当庭认罪并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。法庭合议后,对陈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当庭宣判:被告人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 这次公开庭审活动,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,也有效宣传了交通安全法制,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吴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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