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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裹内金条不翼而飞 ,快递哥“下黑手”获刑 |
2014/5/16 阅读次数:[1121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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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物包裹还在,里面的金条却不翼而飞了。近日,市民卢小姐在收快递验货时发现内里金条被偷,随即报案,而令人意料之外的是,窃贼竟然是一名“快递哥”。 2013年1月,卢小姐从网上购买了价值人民币3.5万的金条一根,并选择由速通快递进行派送。 当月25日下午,快递员苏云祥在公司对到货进行扫描时,发现一份印有“100g黄金”、“价值3.5万元”字样的包裹,其顿时萌生了偷窃的念头。 为方便作案,苏云祥下班后并没有回家,而是去了公司附近的网吧上网。当晚6点,他判断此时公司员工应该全部下班了,便开始往回走。然而 在快到公司门口时,苏云祥竟然遇到了回来取东西的同事宋某,为掩人耳目,他告诉宋某自己是去洗澡路过此地。眼看宋某并没有产生怀疑,苏云祥决定等其离开公司后再伺机行动。 一个小时过后,苏云祥用未上交的大门钥匙打开了公司卷帘门,待人钻进去后,立刻又将门拉上。他打开灯,熟门熟路的从内勤抽屉里找到货柜钥匙,并开锁将该份内有金条的包裹取出。 取出金条后,苏云祥又将包裹重新按原样包好放回原处,试图瞒天过海。第二天,他便将金条以3.2万的价格卖给了一家金银加工回收店。 纸终究包不住火,苏云祥所做的“伪装”在送货当天便被卢女士揭穿,随着案件的调查,苏云祥 终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。 无锡市南长法院审理认为,苏云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, 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法官认为,快递公司应加强对包裹的安全管理,货柜钥匙等重要物品应交由专人保管,以免物品丢失。其次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监督,营造诚信服务氛围。(文中署名均系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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